【本報訊】由金管局牽頭組織的財資市場委員會(TreasuryMarketsForum),將以有限公司形式成立財資市場公會(TMA)。根據TMA章程,該會目標之一是扮演財資市場交易糾紛的仲裁角色(arbiter)。
身兼TMA執行委員會(mainboard)董事之一的花旗財資市場董事總經理陳清賜表示,TMA將於今日舉行會議並通過成立章程,雖然公會並非法定機構,仲裁目的也非要制訂罰則針對市場操作,但相信當涉及糾紛雙方,願意尋求該會仲裁時,已有共識由該會介入了解事件,並接納會方裁決。
本地財資市場一向沒有仲裁及譴責機制,將併入TMA的香港財資市場公會(ACIHK),其母會國際財資市場公會雖有相關機制,但會員之間出現交易糾紛,需上訴至歐洲總會才執行仲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