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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來首調高工傷醫療費申領上限 加幅最高達5成
蘋果日報 2017/06/27 20:14
勞工處
工傷醫療費
公立醫院多項服務收費6月18日起加價,急症室收費由100元加價至180元,普通科門診由45元加至50元,專科門診則由60元加至80元。勞工處因應公營醫療服務實施新收費,建議上調《僱員補償條例》及《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簡稱《肺塵病條例》)所規定的醫療費每天最高限額,住院治療及門診治療分別由現時每天最高限額200元,增加五成至300元;同日接受住院及門診治療,則由280元加至370元,加幅32%,是近14年來首次調整。有關建議今日交勞工顧問委員會討論並獲通過,稍後交立法會審議。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及《肺塵病條例》,受傷僱員或訂明職業病患者,如因工傷或職業病接受醫治,可索還實際已支付的醫療費,但不可超過該兩條條例訂明的每天最高限額,按既定機制,《僱員補償條例》及《肺塵病條例》所規定的醫療費最高限額,是與公營醫療服務收費掛鈎,對上一次調整在2003年4月,當時住院/門診治療的醫療費每天最高限額由175元加至200元,而同日接受住院及門診治療的每天最高限額,則由175元加至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