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指集團由總經理領導 周向榮自稱純粹老闆
陳宛琳周向榮麥允齡陳冠忠DR誤殺案
2012年發生的DR醫學美容事故,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女西醫麥允齡及技術室化驗員陳冠忠各被控一項誤殺罪。周向榮出庭自辯時指,整個DR集團有逾800名員工、38間分店及兩個實驗室,根本不可能由他一個人負責管理,集團事務有一個名為「中央管理組」負責,由總經理朱美沁領導。事主於DR銅鑼灣中心、即美塑醫務中心接受CIK療程注射,周稱自己於中心的角色只是老闆,並非董事、沒參與日常運作。
周透露DR在2004年開始聘請一名醫務總監,其責任為集團旗下每項療程、儀器的使用等撰寫指引,然後要求為顧客進行療程的醫生遵守,而公司自2009年設立手術室後,更聘請麻醉師聯同醫務總監一同向醫生簡介程序,萬一發生意外、或產品有副作用應如何急救和處理。而他本人無相關知識,無法就此提供意見。
集團旗下位於荃灣有線大樓的永怡香港有限公司,周指他亦花費450萬元投資該位於有線大樓的實驗室,當時打算將實驗室裝修至符合美容產品的良好生產標準(GMP)規格,但因錯信裝修公司而最後不符合規格,故GMP認證事宜亦不了了之。他指該實驗室主要生產美容護膚品,另有一組人負責生命科技的研發,並非由他負責,他當時的身分只是研究員一名,不時與實驗室經理商討研究細節。
至於涉案的APSC,周指2009年當時原本打算與一名澳洲科學家及希臘商人共同投資,研發為癌症病人救治的產品,並外銷至歐美等地,涉及激光增長幹細胞等,故當時一度有意申請政府的GMP認證,與本案CIK產品無關。但後來兩名投資者「縮沙」不肯出錢投資,他唯有「頂硬上」。
鑑於有線大樓的實驗室已有進行幹細胞分泌素、儲存脂肪幹細胞的經驗,他遂打算將APSC發展為一家儲存周邊血幹細胞的公司,直至2012年10月案發時,他指APSC的支出已高達「億幾兩億元」。由於產品不打算外銷至歐美,APSC最後亦沒打算為公司申請GMP認證。
周向榮指公司在2009年聘請次被告陳冠忠,陳是負責籌劃APSC的主要人員,其後成為APSC的負責人,有關APSC的年度業務表格,周要求陳負責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