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財務公司的私人借貸或銀行卡數,如屬無物業抵押的項目,不能向土地註冊處申請釘契。至於物業被釘契,業主不會獲通知。
惟黃律師補充:「業主雖然唔知情被釘契,不過欠人錢自己一定知。」
土地註冊處表示,若法庭接受債權人申請而就有關物業發出押記令,債權人可透過代表律師把該押記令送交該處註冊,該處無法定責任在註冊任何文書前或後通知業主。如押記令已解除,可透過律師把解除押記令送交該處註銷有關紀錄。
巿民如欲查閱樓契狀況,可到土地註冊處金鐘客戶服務中心,新界區則到該署轄下三間查冊中心查閱土地紀錄。查閱土地登記冊物業現時詳情,費用10元;查閱過去及現時詳情,費用25元。詳情可瀏覽該處網頁 http://www.landreg.gov.hk/tc/contact/contact.htm
檔案編號:101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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