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同意死因研訊主任所指,AED機對心臟病發者有很大幫助,但礙於體積和重量,徐稱不論步行或踏單車巡邏的義工,皆不會隨身配備。徐估計,最小型的AED機尺寸也有10乘10乘3吋,重量最輕是5磅。不過,根據業餘田徑總會行政總監伍于豪證供,近年AED機越來越便攜,有款式可直接安裝單車上,但伍不肯定當年醫療輔助隊機款有多大多重。在案發地點附近告士打道站崗的醫療輔助隊女隊員劉美娟指,她沒配備對講機,但有同事電話號碼,需聯絡時可用手機。她指案發當天沒見過單車巡邏員。
消防處救護隊目潘國華供稱,他駕駛的救護電單車有配置AED機,但到場接手為死者施行心外壓兩分鐘後,隨即有救護車到場,故由同事接手為死者接駁AED機繼續急救。他記得現場的AED機沒對死者進行過電擊,相信是AED機分析死者心跳後,不建議電擊。庭上證供提到,若某人心跳停止、心電圖成一橫線時,是毋須以AED電擊,因沒幫助。死因裁判官問潘,既然他到達前已有醫療輔助隊人員為死者做心外壓,何不一到埗便直接使用AED機?潘指內部指引要求救護員接手後,必須重新再做兩分鐘心外壓,才可使用AED機,不會理會其他人之前如何急救。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