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的選舉政治,一直都有透過選區劃界來影響結果的操作,名曰Gerrymandering。
選管會最新提出的選區劃界方案,難免會令人懷疑,動機不只是單純為了因應人口變遷而作出調整。然而,誅心之論永遠都不可能找到任何證據,所以不論選管會怎樣解釋,都只會是沒完沒了的猜疑。畢竟,在過往幾次選舉,選管會和選舉主任的而且確僭越了政治中立的界線,所以也不怪得有市民會認為,這個高度敏感的政府行為,背後都必然有不可告人的政治意圖。
現行的選區劃界制度,基本上只有一個簡單的原則,就是以17,000人的中位數作標準,在可接受的誤差範圍內界定選區。本來,這個條件限制是一條高中水平的數學題,但是同樣的條件限制,也可以得出其他選區劃界的可能性,選管會要令市民信服背後沒有其他考慮,似乎要有更具體論證。
任何規矩,最理想其實是先將原則問題先釐清。單以人口中位數作為選區劃界的標準,實在太過簡陋。香港自70年代起便有不同形式大大小小的選舉,選管會亦沒有理由不知道,世界各地經濟學家在過去提出了不少「規則為本」和「實證為本」的構想,來避免選區劃界影響選舉結果的操作。
選區劃界要是系統性地令某派別候選人構成優勢,都有違公平原則。但「系統性優勢」又是否可以用客觀的方法去量度?有經濟學家提出,在黨派分明的社會,每次選舉過後,理論上都可以計算當選者和落選者在不同選區劃界組合下的得票和選舉結果。選區劃界的原則,是盡量增加當選者的得票,同時減少落選者的得票。
表面上看,這種選區劃界方針,一樣會影響到選舉結果,但正如在文首提到,其實任何選舉劃界,都會影響到結果,問題是在結果背後,所代表的原則和價值是甚麼。增加當選者得票以及減少落選者的失票,或許也會構成其他的副作用,但是最直接的影響,就是令到有更多市民覺得自己的意見被有效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