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貸報警反指債仔用假文件 財務公司認罪判罰款

蘋果日報 2018/12/17 14:21

放高利貸聯合物業投資有限公司豁免起訴書

區域法院早前審理一宗涉及利用假文件借貸案件時,揭發有關財務公司疑涉放高利貸及洗黑錢,但控方卻向兩名財務公司職員發出豁免起訴書,換取兩人出庭作供,遭主審法官炮轟檢控醜陋,案中被告最終更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事後票控涉案財務公司放高利貸,公司今認罪,被判罰款2.4萬元。
涉案財務公司聯合物業投資有限公司被控三項「以超過年息百分之六十的實際利率貸款」傳票罪,其董事盧穎如亦被控疏忽導致公司干犯控罪。案件原定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公司於開審前認罪,控方撤回針對盧的指控。
案情指,女子康凱玲、甄淑賢、曹結議於前年2月至3月期間,在男子蕭偉國的陪同下,分別向聯合借了20,000元,三人須即日支付300元手續費,另分期12個月每月償還900元利息,並於最後一個月償還本金,即總共31,100元。經計算後,年息為67.13%,超過法例限定的60%。
辯稱因收取300元手續費而出事
辯方求情指被告公司屬初犯,因懷疑三名事主使用虛假文件借貸,於是報警,繼而揭發本案。辯方解釋,因兩名職員收取了300元手續費,導致利率超出標準,但無論如何公司也責無旁貸,故承認罪責。
三名事主早前連同另外6人被控使用虛假文書借貸,但法官裁決時,斥責獲豁免起訴的兩名財務公司職員,在庭上「分分秒秒講大話」,且證據破綻處處,批評律政司未有「畀心機」研究案情,令人遺憾,最終裁定該案9人全部罪脫。
【案件編號:WKCC3360、WKS9574-76/18】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