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家庭主婦擔心年近九旬家翁將金器變賣而拒絕交出,兩人爭執時媳婦施展一招「猴子偷挑」,重創其陰囊。她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昨獲判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
被告蘇清真(52歲)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本案由小紛爭引起,無辜傷及89歲受害人蘇章園,被告一家九口均申領綜援,只因不懂得向社工尋求協助才釀成不幸事件。被告已獲丈夫及受害人原諒,房署亦承諾向被告一家批出另一個單位,被告將不再跟受害人同住一室,兩人再發生爭執的機會不大。又指若判被告監禁,無助改善被告一家人的關係,故希望能輕判被告。
裁判官羅德泉最終判被告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