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車仔麵小販每月向房署外判清潔工付1,000元,以借用屋邨垃圾房儲物。廉署接報調查發現他除擺放木頭車等工具,更會在垃圾房內清洗食材。涉案小販昨承認行賄罪,求情指因搵食架生屢次失竊,為免再有損失才出此下策。惟裁判官指他擅自用鑰匙出入公家地方,罪行不輕,將他還柙至本月22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案發時在將軍澳尚德邨擺賣車仔麵的被告黃輝(52歲),承認於2014年1月至6月向房署外判清潔承辦商真會記的僱員馮偉成提供合共6,000元利益。至於另一項罪名指控他於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向同為真會記僱員的馮母李觀妹提供13,000元利益,則獲控方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