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至通州街露宿者家當全遭清走 纏訟至今未解決 官今要求先出示單據

蘋果日報 2020/12/14 18:58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小額錢債審裁處

去年冬至前夕,警方以掃毒及反罪惡為由,聯同康文署到通州街公園進行滅罪掃蕩行動,廿多名在公園內露宿人士的家當財物在清潔工「邊嗌拎走邊搬走」情况下被即時「抬走」,當中10名露宿者在香港社區組織協助下,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2,200至13,290元不等。審裁官周博芬要求索償人代表提交財物單據,出庭社工庭上稱:「嗰度係佢哋屋企,冇人會預計屋企張被會俾人搶走、所以留返張單。」
周官坦言明白索償人提交單據有困難,但「唔可以你話幾多就幾多,索償都要有根據」。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明言,被搬走的衫褲被鋪「冇單」,又指「就算賠返一蚊都接受,起碼攞返個公義」。
由於部份露宿者失去聯絡,未能提交證人供詞,案件押後至明年5月27日再提訊。周官明言若索償人屆時仍未能提交供詞,有關索償需要撤銷,又特別提醒吳不能排除被告律政司司長或會要求支付訟費。
吳庭外再指涉事露宿者於案發時並未阻礙康文署人員的清潔工作,惟清潔工並未給予合理時間,讓露宿者將財物移走,現場又遭警員阻攔,部份身體殘障人士目送財物被搬走。吳續指,過去有索償案件在押後期間,露宿者不幸離世或入獄,今次案件再度押後近半年,情況令人憂慮。
10名申索人為張永輝、謝錦洪、鄧貴華、熊達富、趙金興、劉嘉曦 、周雄光 、葉建余 、陳大發及馬月榮,今天分別由社區組織兩位幹事吳衛東及陳仲賢代表出庭,被告人律政司司長亦有派員出庭應訊。
根據申索書指出,去年12月2日下午,警員及康文署職員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內,在沒有張貼告示及事先通知情況下,將申索人財物全部當垃圾棄掉。
【案件編號:SCTC12524-125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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