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地兩檢】人大全票通過草案 指《合作安排》符合《基本法》
人大高鐵一地兩檢
在北京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於今日閉幕,以全票158票通過有關在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的草案,完成落實高鐵一地兩檢「三步走」程序的第二步。草案表決稿指有關合作安排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人大常委副秘書長、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及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將於下午4時舉行新聞發佈會。
據官媒新華社報道指,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今日下午表決通過決定,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以下簡稱《合作安排》)。
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關於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其間,充分考慮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內地有關方面對廣深港高鐵連接口岸設置及通關查驗模式的意見。
根據《憲法》和《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1.批准2017年11月18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的《合作安排》,並確認《合作安排》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港府應當立法保障《合作安排》得以落實。2.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的設立及具體範圍,由國務院批准。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自啟用日起,由內地依照內地法律和《合作安排》管轄,並派駐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海關、檢驗檢疫機構、口岸綜合管理機構和鐵路公安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上述機構及其人員不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以外區域執法。3.西九龍站口岸啟用後,對《合作安排》如有修改,由國務院批准,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會議認為,《合作安排》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在西九龍站設立內地口岸區,不改變香港行政區域範圍,不影響香港依法享有高度自治權,不減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人大常委會通過一地兩檢安排草案,是高鐵一地兩檢「三步走」程序中的第二步。上月15日,立法會通過政府提交的高鐵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而按照「三步走」程序,第二步是港府及內地共同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及確認合作安排;最後一步就是進行本地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