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涉於去年5月2日至3日間在奧海城對開空地溜狗期間,三度將他飼養的芝娃娃狗拋擲在地上,最終狗隻被診斷左前腿骨折。他否認三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今在觀塘裁判法院受審。
同為狗主的目擊者梁健文供稱,初時看見被告放狗,涉案芝娃娃狗走路時一拐一拐,遂建議被告廚師盧展樂(43歲)帶小狗求診。惟被告未有理睬,更突然單手提起小狗,繼而拋到地上,小狗在地上翻滾嚎叫。
翌晚梁再見被告放狗,提議可代他支付狗隻醫藥費。但被告仍不理睬,並再次將小狗拋到地上,然後將小狗放入斜揹袋中。梁再勸被告時,被告情緒失控,用力扯小狗其中一隻腳,將小狗從袋中拉出來,拋到地上,隨即離開。
稍後被告將小狗帶往寵物店求醫,女店主墊支獸醫檢查費用,診斷小狗左前腿骨折,要等候傷處自然癒合,否則需花費過萬元動手術。被告欲向店主借錢,店主不肯;被告欲接走狗隻,店主不理,最終被告報警指控店主偷狗。
辯方聲稱,受傷狗隻是自己從袋中跳到地上,而店主則因被指偷狗才對被告以牙還牙。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