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居於警察宿舍的姚垂廣(44歲)當差多年,現職高級警員。本報記者成功用電話聯絡上姚,他對案件不欲多談,認為案件尚未完結,稱夜場老闆或上訴。他透露仍未傾妥賠償價錢,強調:「單嘢唔係我話晒事,平機會都有份。」
據姚友人形容,他為人正義自小志願當差,年少時父因病自殺,由母一手帶大他和兩弟妹。記者找到姚母,她受訪時只說:「叫佢唔好搞咁多嘢呀,一陣人哋尋仇,佢就話得啦,真係俾佢激死。呢啲嘢(收費不公)又唔係佢職責範圍!」
姚亦曾涉其他官司,於2006年因受傷控告警務處。另早於2000年,當年28歲的他在旺角活力卡拉OK被指非禮兩女,事主供稱姚在女廁對開走廊手舞足蹈狀甚猥瑣,將她們截停及擦過二人身邊,兩人分別感到胸及臀被觸碰。裁判官最終認為案件有疑點判姚罪名不成立,惟直言姚作類似性行為動作令人可疑及感可恥。他當年捲非禮案也沒向家人透露,僅以放大假解釋。
■記者羅日昇、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