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項調查指,六成受訪者因工作需要經常重複某些動作,致手部及上肢勞損,包括腱鞘炎、網球肘、高爾夫球肘及腕管綜合症等,嚴重者甚至會喪失工作能力,但不少有勞損症狀的僱員表示受到僱主的歧視,受傷後未獲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甚至被迫離職。
協助工傷手部勞損僱員的護手社昨日稱,因工引致手部勞損的受訪者多是資料輸入員、廚房從業員、清潔工人等,因長時間重複相同工序,令筋膜嚴重受損,故他們較易患上網球肘、高爾夫球肘、腱鞘炎和腕管綜合症等,但法例並未保障所有工傷僱員。
右手患上腕管綜合症的黃女士任職文員約十年,需長時間使用電腦,但工作了約一年已患上此病,雖獲醫生證實患上職業病,但由於工作環境沒有改善,病情惡化至喪失工作能力,眼睛、腰及頸部也有毛病,連手執筷子亦有困難。她激動地哭訴:「我受咗幾年折磨,好想跳樓,想攞番個公道。」
任職廚房工作的李女士則患上網球肘及高爾夫球肘,雖獲醫生發出「輕工紙」,即應獲安排較輕易工作,但僱主未有理會,不但未有安排轉職或減輕工作量,更對她的工作表現諸多挑剔,她亦被同事歧視,後來透過勞工處介入調解,僱主也只肯支付工傷病假的賠償,至今仍未獲安排重返工作崗位。
對工傷工人賠償不足
護手社指出,《僱員補償條例》對工傷工人賠償不足,以腕管綜合症為例,法例只規定補償予使用風鑽、鏈鋸及磨機等操作員,縱使有醫生證明病人的症狀是因工引致,亦不獲賠償。該社建議政府放寬法例保障的職業範圍;確立輕工紙的法律效力,強制僱主為工傷員工轉職;並立法規定僱員每工作兩小時休息五至十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