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運人士王炳章被控從事間諜和恐怖活動罪名成立,被判終身監禁,是近年來民運人士所接受最嚴厲的懲罰。
王炳章被指替台灣從事間諜活動,但他多年來在國內都非官非貴,從不能接近中共體制,根本沒可能得到甚麼機密資料。如果他真的從八十年代起就從事間諜活動,為何一九九八年當他在國內組黨被政府揭發後,只將他驅逐出境而沒有即時判以間諜罪?
中共還指控王炳章從事恐怖活動,雖然法院舉出王炳章曾計劃一連串爆炸和槍擊事件,但法院始終沒有進一步的證據去證明王炳章所犯的罪行,純粹是中共的片面之詞。而王炳章的個人著作被指煽動他人從事恐怖行動,但實際上沒有人因為他的作品而意圖從事恐怖活動,王炳章是恐怖分子簡直是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