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涉於旺角撳巴士緊急死火掣堵路 16歲男生今被控

蘋果日報 2020/06/10 13:58

堵路阻塞交通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巴士死火掣

【更新】
16歲中五男生去年12月11日涉嫌在旺角街頭按下兩輛巴士的緊急死火掣,被截查時搜出疑藏有磨刀棒。他被控告阻塞交通等兩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獲准繼續保釋,但須守宵禁及禁止踏足案發現場一帶。
麥姓被告(16歲)被控在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無合法權限或解釋按下兩架新巴的死火掣,直接或可能導致交通遭受阻礙。另一項控罪為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指被告涉管有36厘米長的磨刀棒,意圖在無合法辯解情況下使用、准許或導致他人使用,以摧毀另一人的財產。
另外,報稱無業的石姓青年(17歲)於去年11月2日在旺角警署附近被搜出管有一把多用途刀及一罐噴漆,據知當時現場有公眾事件。律政司將兩項物品分開控告,控以兩項最高判監十年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此外,學生馬梓軒(22歲)疑於去年9月30日在深水埗南昌街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兩案今晨亦提堂。
三案被告各由大律師申請押後答辯,以索取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各案押後至8月5日再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各被告分別以1,000元至5,000元保釋外出,但不得離港、須每星期向警署報到、每晚守宵禁及禁足案發現場。
此外,民間集會團隊於今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天下制裁」集會,促請政府立即回應市民訴求,否則發動各國政府制裁警察及港官,有15萬人參加,惟集會最終遭警方腰斬。其間有示威者疑在中環雪廠街附近堵路,警方追截期間,26歲地盤工被指在行人路上反抗,被控抗拒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提堂,獲准以500元保釋候訊。
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張宏洛(26歲)被控於今年1月19日,在中環雪廠街1至3號外行人路上,抗拒執行職責的高級督察14842。
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8月17日,待辯方索取檢控文件。被告獲准保釋,其間須居於報稱住址,並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
【案件編號:WKCC1727、1728、1732/20、ESCC11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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