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三個條件,分明強人所難。富貴自由黨中人,搞呢次要脅運動嘅如周梁淑怡、方剛、張宇人等與香港最巴閉嘅商場大業主都係老闆階層,明知道上述三項,唔係市場慣例(marketpractice),點解係要講?當然唔係為原則,為民請命,而係為選票,拉攏功能界別(零售界、餐飲界)選民,趁呢個政府弱勢好蝦,乘機攞着數。搞商戶反對房委會商場停車場私有化,以地產信託投資基金形式上市,如果由鄭經翰、李永達、梁耀忠、陳婉嫻呢批議員牽頭,大家會預咗佢,與佢地嘅政治形象相符。但由周梁淑怡、張宇人、方剛呢類富有人家帶隊,不禁啼笑皆非,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就係大業主,佢租地方畀人,會唔會諗起上述三項條件呀?真係為選票,乜都肯制呀,皇帝!
據講周梁等人代表嘅商戶,係大型連鎖店、酒樓、馬主,成班老闆都係有錢佬,泛民主派不甘後人,亦要爭選票,會另搞一批所謂家庭式小商店出嚟抗議,動作更加出位。啲商戶如果話要退租,罷市嘅話,不如就等佢地自動鬆人啦,「領匯」從頭嚟過,乾手淨腳,得到嘅租金可能更高,怕冇人租咩!香港股民會更高興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