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主任遭無理解僱 平機會敗訴須賠129萬 官斥辯方證人供詞欠邏輯

蘋果日報 2020/12/04 20:53

覃有方平機會陳章明林小慧

平等機會委員會爆勞資糾紛。前總平等機會主任林小慧於2018年入稟勞資審裁處,指同年4月遭平機會無理解僱,質疑是因在職期間,投訴時任平機會主席陳章明而遭報復,申索逾130萬元金錢損失,並要求復職至約滿。案件拉鋸逾兩年,勞審處終於有裁決,平機會被判敗訴,因違反僱傭合約的互信條款,不當地終止合約,須向林小慧賠償約129萬元。
empty
前總平機會主任林小慧疑因投訴時任主席陳章明而被解僱,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平機會追討逾130萬元薪金,今被判勝訴。本報記者攝
勞資糾紛案早前已四度提堂,案情指,林小慧於平機會投訴事務科任職長達22年,離職前為總平機會主任,月薪12.4萬元。她於2018年4月突然被即時解僱,平機會聲稱解僱原因是「她與同事合作欠佳」,其工作態度和行為與職位要求不相符,已按照勞工法例賠償,包括3個月代通知金。
但林小慧質疑解僱原因並不真確,指控陳章明濫用權力,沒有依照正常步驟解僱她。她傳召多名證人作供,指控陳曾向其上司施壓,要求更改林工作表現評核報告,認為報告太高分,感到不高興,要求其上司加插負面評價並降低評級,慶幸上司抵住壓力,最終未有作出修改。

工作評核報告正面 未曾收警告信

審判官覃有方指,平機會作為僱主,有舉證責任,證明解僱決定與林小慧的工作表現有關,原因必須真確而客觀。但平機會先後傳召多名證人作供,其供詞都不被覃官信納,有證人甚至在聆訊期間突然缺席。
覃官於判詞中批評,有辯方證人供詞欠邏輯,竟指林小慧工作表現差,是因在職期間多次提出平機會內的電話錄音系統有問題,他不明白為何員工提出關注卻被指不妥。此外,判詞亦指,有辯方證人作出對林小慧的主觀批評,卻未有提出具體例子支持,例如指林天性好辯,難與同事合作,不願意作出改變等。
覃官續指,林小慧的工作評核報告正面,被上司評為「負責任」、「可靠」,解僱前亦未有收過任何警告信。他信納申索人一方證人供詞指,陳章明因對林感到不滿,曾透過下屬施壓,要求加插劣評於其評核報告。此外,他亦信納有證人作供指,陳章明過去曾施以類似伎倆,威迫他不喜歡的員工向他道歉,否則縮短其續約年期。

平機會研究判詞再考慮上訴

平機會代表早前表示,若敗訴只願意賠償約28.9萬港元的約滿酬金,並不願意就勞方的薪酬損失作賠償。 但覃官認為,綜合雙方證據和過去案例,認為平機會違反僱傭合約的互信責任(mutual trust and confidence),要求僱主與僱員彼此不得在沒有合理及恰當的理由下,以刻意及有可能損毀或嚴重破壞雙方互信關係的方式行事。平機會敗訴,須向林小慧賠償剩餘合約期內的薪酬,合共1,294,783元和訟費1,200元。
empty
林小慧表示,對判決感到非常滿意,慨嘆案件因武漢肺炎疫情影響而拖拉至今,終於有個了斷。本報記者攝
林小慧於庭外表示,對判決感到非常滿意,慨嘆案件因武漢肺炎疫情影響而拖拉至今,終於有個了斷。平機會代表指,會研究判詞再考慮會否上訴。

李卓人批評借權力針對不合意員工 提倡平等卻「打橫來」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今亦有到場聽審,他認為是次案例非常重要,「打工仔女遇到無理解僱,好多時老闆跟勞工法例賠晒,就乜都冇」,鼓勵受害人日後循僱傭合約的互信條款追討賠償。李指,平機會作為提倡平等機會的公營機構,「竟然咁唔公義⋯⋯打橫來」,主席借權力針對並鏟除不合意的員工。對於平機會考慮上訴,他斥僱主勿再「大蝦細」,花公帑以法律程序折磨員工,「分分鐘用嘅律師費仲多過賠償嚿錢」。
empty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到場聽審,認為是次案例非常重要,鼓勵受害人日後循僱傭合約的互信條款追討賠償。本報記者攝
-----------------------------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蘋果》App,立即下載/ 更新iOS / Android
-----------------------------
支持蘋果深度報道,深入社區,踢爆權貴,即Like蘋果專題及調查組FB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