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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為鑑】港8旬翁帶6件衫入境 被控走私

蘋果日報 2016/10/26 09:16

深圳水貨走私

中港兩地水貨活動猖獗,當中不少港人參與其中。近日,深圳檢察院公佈一宗案例,指一名84歲蔡姓香港老伯,攜帶6件毛衣入境後,最終被以走私普通貨物罪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根據內地法規,走私普通貨物罪的入罪標準是逃稅10萬元(人民幣‧下同)。雖然老翁攜帶6件毛衣逃稅額僅為652.89元,但其被起訴原因是其1年內曾3次走私。
案情顯示,去年10月,平日領取靠綜援的蔡男為58元酬勞,從水客頭目手上領6件毛衣從羅湖入境,結果被海關工作人員例行抽查時查獲。由於蔡男之前一年內曾被揭發走私奶粉、香煙、手錶等貨品,由於蔡男犯上「三次走私」,無論逃稅額多少,均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由於蔡男年事已,根據內地刑法,「已滿75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加上蔡男沒有前科,檢方最終決定不予起訴。
《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