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湯寶臣昨判案指,李嘉揚誤交損友,為了取得認同,出於義氣才犯案,法官又深受李的求情信打動,相信李真心痛悔,入獄後改變了不少。
法官對李說:「你還年輕,仍有將來,本席知道你會受案底所累,出獄後的挑戰嚴峻,但無論困難如何,你也要銘記今次教訓,不要再誤交損友。」
辯方求情稱,李嘉揚念小一時父母離異,令他受到沉重打擊,失去讀書興趣,十五歲放棄學業,離家出走,先後做侍應、店員和速遞員,他與黃偉民及侯景洋同住,深受二人影響,二人因欠債策劃殺人,他年少無知,又多得二人照顧,遂協助殺人。
李在求情信說,他只是按着死者雙腳,直到死者求饒便放手,沒有殺人,又不想變相指控同案被告,故一直不認罪,現為了承擔罪責,免卻死者母親出庭之苦,決定認罪,他向死者家人道歉,希望法庭輕判,讓他早日與家人團聚,亦希望可在出獄前,完成公開大學的工商管理學學士課程。
案件編號:HCCC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