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執法的阿根廷籍球證及兩名助理球證當時未有察覺施丹用頭撞馬特拉斯,而是由第四球證透過對講機通傳,令判決變得有爭議性。
國際足協發言人海倫前晚現場接受BBC第5頻道訪問,他強調在詢問過國際足協的裁判小組高層後,確認第四球證是看到整個事件經過後,始向球證滙報,並將施丹逐離場。海倫說:「我們在整個判罰的過程中,從未使用比賽錄影帶作為證據。」
國際足協表明,第五球證可透過設於球證席上的小型電視看到比賽直播過程,只是如球證及助理球證現場未能察覺,第五球證就算透過直播看到球員犯規,也不能通知球證,以免影響賽事進行。
香港的國際足協球證導師陳譚新表示,第四球證主要負責換人及記錄紅黃牌,也有責任將「走漏眼」的事情向球證滙報;故於今次施丹被逐的事件上,第四球證處理方式並無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