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河水若然不犯井水,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肯定不會被指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更肯定不會被北京炮打施壓要被DQ。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強調港澳辦與中聯辦肯定是《基本法》22條規管機構之一,指中聯辦自行「釋法」明顯是「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監督權」之說更是無中生有,她斥兩辦連日發炮有高調干預以至向三權施壓之嫌,強調中聯辦及港澳辦必須克制,免損香港的高度自治。
針對港澳辦與中聯辦連日多次發稿,評論立法會內會主席選舉及《禁蒙面法》案上訴、支持警方拘捕民主派人士、指控郭榮鏗違法,及對第22條作新解釋。陳方安生回覆本報指,《基本法》第22條是香港落實一國兩制的關鍵條文,清楚約束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無一部門例外,因此兩辦也肯定受22條規管,直指兩辦連日發炮評論香港內部自行管理的行政、立法、司法事宜,有高調干預以至向三權施壓之嫌,違反《基本法》22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