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案】
【本報訊】去年11月12日市民發起「破曉行動」,一名設計師被指在九龍灣港鐵站附近以右膊撞向警方盾牌,導致警員面部觸痛受傷,被控襲警,案件昨開審。辯方反對控方將被告的招認口供呈堂,指被告當日曾遭警方近距離朝面部施用胡椒噴霧,痛楚難當,其間警員不斷以粗口辱罵,當被告於警車內嘔吐時更恥笑他「你似乜X嘢」,要被告「舐乾淨」嘔吐物,並一度拒絕讓被告求醫。
被告鄺智偉(39歲)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由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審理。負責拘捕被告的防暴警員謝進鴻昨供稱,當日與同袍並排以身軀作封鎖線,被告卻手拉拖車向二人走來,沒理會警員的警告,又以右肩撞向他的盾牌,導致他的臉龐被盾牌碰到。他的臉被撞後沒有任何表面傷痕,他跟着與上司商討了一個半小時,之後決定就觸痛求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