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霖死因研訊】表明不同意溺斃結論 資深法醫馬宣立:裸屍不尋常非常可疑
陳彥霖死因研訊馬宣立法醫裸屍溺斃
參與反送中集會的15歲職訓局青年書院女生陳彥霖,去年9月底離奇赤裸浮屍海面,警方及後指死因無可疑。死因庭今繼續研訊, 法庭傳召資深法醫兼港大病理學系首席臨床講師馬宣立出庭。他就彥霖的剖屍報告提出意見,包括不能肯定彥霖是溺斃,亦指裸屍並不尋常,對此認為不能解釋亦感到「唔係好安樂」,坦言「非常可疑」。
以專家證人身份出庭的馬宣立供稱,他就法醫李毓樺撰寫的驗屍報告,於今年5月撰寫了一份專家報告,當中引述驗屍報告指,彥霖屍體有明顯的浸水迹象,氣管有少量黑紅色血水,左肺重347克、右肺重281克,胃部只有10毫升澱粉狀液體,膀胱沒尿液。
馬認為一個人落水後的自然反應是閉氣,忍受不住後便開始呼吸,死亡前可能吸入及吞入大量水;若過程中曾嘔吐,則氣管或會吸入嘔吐物。要判斷一個人是否溺斃,關鍵是知道其下水時是否生存,溺斃屍體有三項特徵,包括有肺氣腫、口鼻有泡沫、肺部充水且重。
他指出,沒在彥霖陰道找到他人的DNA,亦沒有傷痕,沒有表面證據顯示曾有人在她體內射精,又或者她曾受性侵。惟屍體已在水中浸泡一段時間,不知有關證據是否已被水沖走。
馬同意驗屍報告所指,由於彥霖屍體已腐化,屍體上沒發現任何傷痕,亦沒驗出體內有任何常見藥物或毒品,因此無法確認死因。惟他不同意報告稱彥霖或是溺斃的說法。他解釋,溺斃者死後,水會先積聚在肺部,肺部腐爛後,水會逐漸流入胸腔,故胸腔亦會有積水。而溺斃者的肺部一般會吸入近千克液體,而且兩邊肺及胸腔內的液體容量理應相近,兩邊肺的重量應一樣,胃內亦應有水。
然而,彥霖屍體左胸腔內有550毫升腐爛液體,右胸腔卻只有50毫升腐液,兩者相差500毫升,但其右肺腐爛情況並非特別嚴重,至於胃部亦僅有10毫升澱粉狀液體。馬直指,上述情況「稍為古怪」,無從解釋。他指出,溺斃者的肺部一般會吸入近千克液體,而且兩肺的重量一樣;而死者溺斃後,水會先積聚在肺部,肺部腐爛後,水便會流入胸腔,故胸腔會有積水。
他坦言,當屍體已腐爛,便難以判斷死者是否溺斃。而根據現有的資料,無法判斷彥霖何時及在什麼情況下落水,僅可肯定彥霖屍體曾經浸水,無法肯定她是溺斃。
研訊主任又引述法醫李毓樺的證供,指若果括約肌於遇溺時收縮,水便不能進入胃部及肺部。馬指說法正確,但無法透過驗屍判斷括約肌有否收縮。他又指,屍體的胃部僅有10毫升液體、右胸腔僅有50毫升液體,不符合溺水症狀;但其左胸腔有550毫升液體,符合溺水症狀。但正常情況下,理應兩邊胸腔及肺內液體差不多,「我嘅困難係分別太大,好得意,我解釋唔到。」
馬特別提到,屍體被尋獲時全身赤裸,直言不能明白、無法理解,「淨係女屍赤裸,疑點已經好大」;惟在解剖學而言,「冇證據證明任何嘢」,這一點令他「非常唔安樂」。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問,有否可能因屍體發脹或被水沖走,導致衣服脫落。馬指,若是吊帶裙之類的寬鬆衣物,有機會被水沖走,從傳媒報導可見,彥霖失蹤時穿吊帶上衣及裙褲,但沒提到她沒穿內衣褲,而內衣褲一般箍得較緊,並不容易脫落。
馬又指,河水及海水均有微生物,按常理若有人跌入河流或大海,他吸水後矽藻或會經血液循環由肺流至血管。馬透露可透過解剖死者的腎及骨髓,從而得知死者是否吸入矽藻。惟馬強調要將死者體內的矽藻,與其落水地點的矽藻作比較,才可得悉他體內的矽藻是否落水時吸入。醫管局大狀馮國礎問馬,是否檢驗死者的腎臟有否矽藻,就可得悉他落水時是否在生,馬同意。
研訊主任提及衞生署法醫李毓樺昨供稱,香港水域沒有矽藻,故沒有進行藻類檢驗。馬稱「有小小誤會,全地球無咩地方嘅水域無矽藻」。馬透露本港曾進行矽藻檢驗,但因為費時等原因,有些水域沒有進行檢驗。至於衛生署法醫科決定不檢驗矽藻,馬指不清楚箇中原因。馬又表示印度等國家在矽藻檢驗的研究較出色,可以分辨該些海藻是屬於湖邊或湖中央等。
裁判官問,若彥霖死前曾受襲致暈倒或死亡,其皮下組織是否應會有傷勢。馬稱,要視乎受襲部分,觀乎其屍體頸部及其他部分亦沒有明顯瘀傷,故「冇任何證據證明任何嘢」。
裁判官續問,屍體在水中浸了一段時間,會否影響毒理測試。馬稱,沒有資料顯示政府化驗所的測試結果出錯,但強調不會檢驗所有藥物及毒品,僅會檢驗常見項目或案情顯示死者可能接觸過的項目。
陪審員問,可否驗到彥霖死前有否吸入哥羅芳或毒氣。馬表示,要視乎吸入的氣體數量,哥羅芳的致暈份量不高,若吸入了致死的份量,則可從血液及肝臟驗出。但彥霖屍體已腐化,無法檢取血液樣本,肝臟樣本則沒驗出毒氣,故沒證據顯示彥霖死前曾吸入毒氣,惟他不知檢驗化驗哥羅芳。
研訊主任又提到,警方於去年9月22日發現屍體當天,曾要求衞生署法醫科去西灣河水警基地驗屍,但當值法醫藍偉文認為即場驗屍的作用不大,故拒絕到場。馬表示,到場與否一般視乎現場環境可否幫助了解案件,惟就他個人而言,若警方告知尋獲一具女性裸浮屍,「點都好,我都想第一時間睇吓點樣」。
此外,馬曾於今年7月在北角警署,見證一名女警檢取彥霖母親何姵誼的口腔拭子。何自上周四起沒到庭旁聽,她今再到庭,馬確認她與當日被檢取口腔拭子者是同一人。
馬宣立於1981年在港大醫學院畢業,翌年便進入職衛生署法醫科,並於1998年取得法醫專科資格。他於1995年加入香港大學醫學院,其間繼續為謀殺、自殺等案件撰寫解剖報告,並多次獲法庭接納為法醫科專家證人。法援署曾邀請馬為1999年轟動全港的的Hello Kitty藏屍案提供協助,惟馬以案件沒屍身可供檢驗為由拒絕。他現在是港大病理學系擔任首席臨床講師,身兼港大醫學倫理與法律研究中心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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