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發表對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服務的主動調查報告,批評社署對精神健康中心服務質素監管不足,而對於匿名及對中心員工服務態度的投訴亦不跟進。申訴署建議社署檢討對精神健康中心的投訴機制及方針,加強對各中心的監督角色。
報告指出,目前共有11個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由社署委託非政府機構營辦,為區內精神病康復者及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人士提供服務及支援。但社署對精神健康中心的監察,只靠檢視中心定期向社署提交報告中的數據是否達標,社署並不掌握精神病康復者家人及照顧者有否獲適切服務,及他們對服務的評價。這種只求量化達標的態度,對服務質素的監管並不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