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禁止電視及電台播放政治廣告,但政改宣傳片卻未受規管。有市民質疑政改宣傳片屬於政治廣告,昨天向高院正式入稟提出司法覆核,推翻通訊局及政府新聞處發放該片的決定,並申請禁制令要求停播該片。
申請司法覆核的原告為退休攝影記者Cheung Tak Wing,答辯人為通訊事務管理局及政府新聞處處長。根據入稟狀,原告分別挑戰通訊局容許廣播機構播放政改宣傳片,及政府新聞處處長提供有關宣傳片的決定。
入稟狀引述英國規管政治廣告的法例稱,當地禁止影響法例修改或在政治爭議下影響公眾意見的廣告。有案例訂明,若政府就公眾利益事宜「告知和教育」(inform and educate)公眾,例如提倡健康飲食和遠離毒品,則可獲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