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通車】擾亂秩序就踢落車 罰$3000只因搭錯車?

蘋果日報 2018/09/11 14:19

高鐵一地兩檢譚文豪西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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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公佈高鐵香港段的《廣深港高速鐵路跨境客運輸組織規則》,列明若鐵路運輸企業認為乘客威脅到公共安全、健康或擾亂車站公共秩序,有權拒絕該名乘客上車或要求下車,並有權登記其身份,但《規則》並無詳細釋公共安全的定義。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質疑有關定義太闊,「佢話你係(威脅)就係㗎喎!分分鐘你舉起手機、影吓嘢,佢都可以覺得你係違犯咗、影響咗公共安全」。
有關《規則》共有7個章節、共44條,均與西九站內和乘客在列車上要留意的事項。其中第11條就定明,如果鐵路運輸企業認為乘客威脅公共健康及安全,或擾亂車站公共秩序等,當局都有權拒絕讓該名乘客上車或要求他們下車。
《規則》對乘客「坐錯車」或「坐過站」都有不同安排,若南下乘客「坐錯車」或「坐過站」,可向工作人員說明,會獲安排最近一班列車免費送乘客回到目的地,但只能坐二等,不能中途下車。若到西九站10分鐘後才自稱「坐錯車」,則會當無車票處理,不能補票。
根據規定,無車票將按照乘客上車站至下車站的票價,再加收50%票價和手續費,同時要支付附加費,廣深港綫至西九龍站要港幣1,500元,其他路綫至西九站則要港幣3,000元。但乘客若南下時並不是坐到西九站,又或是北上時想改目的地,都只需補回差額和手續費。
《規則》又說明若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會交由車站處理,若乘客拒絕在指定車站下車,就要簽署免責同意書,代表放寬向鐵路運輸企業索償或訴訟的權利。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午出席公開活動後,被問到政府是否知道高鐵設有「失信人」制度,以及是否知道甚麼香港人不獲准買高鐵車票時,張建宗指所有關於高鐵的問題,港鐵稍後都會向大家有個交代,「佢哋都要需要啲時間去理解」。張又指,正如特首林鄭月娥今早所指,高鐵是一個新事物,亦是一個很獨特的跨境大型鐵路網,所以很多事要時間適應,「所以希望巿民多啲包容」。他形容昨日首日高鐵車票出售的情況「大體上係可以接受同暢順」,當然仍有大大小小的問題要政府解決和優化,指港鐵方面會盡力做好服務。
《蘋果》書面邀請港鐵列舉數項行為,屬乘客威脅到公共安全或擾亂車站秩序的例子,現正等候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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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公佈高鐵乘客規則,列明若當乘客危脅公共安全、健康或作出擾亂車站秩序的行為,鐵路當局有權拒絕讓乘客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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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文豪認為「公共安全」定義太廣又不清晰,「佢話你係(威脅)就係㗎喎!」伍嘉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