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香港政策法》列明美國政府承認中英聯合聲明,並繼續視香港為一個在政治、法治、經濟、貿易政策方面與大陸完全不同的地區,並在對外政策上將香港與大陸區別,包括申請赴美簽證獲獨立看待,香港也可在美國出口管制下購買敏感技術,但要確保無不當用途。
若美國取消香港特殊地位,不再視香港為獨立關稅區,美國徵收與中國同等關稅及實施相同進出口限制,香港在美國出口管制下可購買敏感技術,如超級電腦等,亦會與大陸視為一體受同樣受限,即使香港轉購德、日產品,因當中含有美國科技及專利,美國同樣可限制出口香港,就如美國對待華為一樣,令大部份科技產品不能輸入香港。
最嚴重情況,若香港失去特殊地位,美國可限制某些企業來港或在港設總部,聯邦政府也會加緊調查各類來港資金,變相令港資金進出可能受美國一定管制,香港評級也會降低,國際投資者及外資或會選擇撤走。
而港府一直指美國給與香港特殊地位,不止香港獲好處,對美方也有好處,故美國一旦取消香港特殊地位,美國利益也會受損,據美國國會研究處數據顯示,2018年美國貿易順差最大地區是香港,金額達311億美元(約2,426億港元),當時約290間美國公司在港設有地區總部,434間設有地區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