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政府又有新招,以民事勸喻方式,禁止女長毛終生不得在入境處示威,各方民主人士當然有話說。其實這就是法治精神嘛!法治也者,由訂法和執法的人話事,當然是政府的話才算話。從前中國被人詬病為人治社會,現在改革開放了,變為法治,好像向前跨了一大步;實際上沒有民主自由的社會,法律只是用來坑人的工具,也培養出一些在糞堆裏鑽的法律蒼蠅,每天總希望在這個那個法律的破洞中,抓到坑人的方法。
香港政府做大事的人不多,但這些聰明的糞堆蒼蠅倒真不少。每隔一段時間,便跑出來自以為冠冕堂皇的方法,打擊香港的民主自由,不知自己只是跳樑小丑。
其實除了大玩法律遊戲外,我看這次針對雷玉蓮小姐的事件,是經過計算的。坦白說,雷小姐談不上醜,卻也不是甚麼漂亮動人的可人兒,當然也沒資格當上甚麼收身代言人,怎會得人心!更重要的還是個女人,搞革命鬥爭是男人的玩意,歷史上搞革命而獲得一點聲名的中國女性,就只得一位秋瑾女士。上個世紀的故事自然神話化了,作不得準。於是香港人在媒體看到雷小姐鎮日在大堆警察間狂呼大叫,掙扎扭動。女兒家如此行為,成何體統。有教養的香港人早對雷小姐沒好感,政府這次行為,是看準了敵人最弱的環節而進攻,果然出手狠辣,高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