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中央嚴管金融控股公司
蘋果日報 2009/10/13 06:00
【本報訊】內地財政部近日印發《金融控股公司財務管理若干規定》,詳細列明對金融控股公司的負債、股權投資等要求,進一步規範相關公司的財務管理。財政部又要求,中國中信集團、中國光大總公司及中國光大集團等金融控股央企,須於半年內作調整,以符合規定。
《規定》指出,金控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革時,方案須經財政部審核後,上報國務院批准,並要求相關公司保持債務規模於適當水平,資產負債率應保持在60%以下,上季度資產負債率不達此標準者,新增債務融資應充份評定財務風險,按季報財政部審批。長期股權投資槓桿比率則應保持在125%以下。
此外,金控公司在完成股份制改革前,一次性投資達上季末淨資產5%或20億元(人民幣.下同),或同一財政年度投資達上年末淨資產20%或100億元;以及旗下一級及間接子公司的改制、增資、減資、上市等變化,須先獲財政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