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稱會檢視公民廣場開放安排 張達明:政府難上訴
林鄭月娥張達明公民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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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限制市民於俗稱「公民廣場」的政總東翼前地集會,有退休攝影師2014年提出司法覆核,昨獲高等法院裁定勝訴,法庭宣告行政署有關限制不合比例,屬違憲及違法。特首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會前回應事件,指政府非常尊重法庭裁決,已要求行政署署長檢視開放東翼前地的機制及指引是否有進一步改善空間。
林鄭指,東翼前地在她上任之時是完全關閉,去年自己親自宣佈樂意開放,讓市民表達意見,但要在市民權利及保障政總安全有效運作之間取得平衡。不過,她強調有關部門需要時間了解判辭,特別是律政司方面,之後才可決定下一步行動,但沒有提及會否拆除2014年設立的3米高圍欄。
香港大學法律學系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早在商台節目表示,今次的覆核案件拖拉4年才有裁決,絕對不理想,因為拖了這麼久,4年多以來政府都可以違法地執行違憲守則,影響很多人,在這期間無機會行使言論、集會自由。他明言,看不到政府有甚麼空間可以提出上訴。
張達明認為,司法覆核本身應盡快處理,因規定申請人要3個月內申請,而行政決定是否合法合憲,需要法庭盡早有裁決,可是司法機構當一般民事訴訟般「嘆慢板」處理,並不妥善。
林鄭補充,有人認為法庭的裁決等於過往某些案件「判錯了」,這顯示有人對香港法治不了解。她指每一案件是按法律制度、按證據,由律政司檢控部門,獨立按檢控守則提控,並經獨立司法機關裁決,如果有人對裁決不滿,可以提出上訴,所以針對部分案件來說,是經過所有程序後,涉事人被裁定違反法律,跟東翼前地有沒有開放、如何開放、有沒有圍欄並沒有關係。
今日繼續要到西九龍法院就佔中案面對審訊的和平佔中發起人之一陳健民,今早在Facebook指,整個雨傘運動起點正正是學生重奪公民廣場,他認為當政府違憲,人民便有權、甚至是責任進行公民抗命。昨天在西九龍法院以外另一個法庭上,法官判政府有關限制違憲,陳形容:「在我們開審第一天有此判決,真是奇蹟!」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昨促請政府不要「輸打贏要」,浪費公帑進行上訴。曾因重奪公民廣場案被定罪、「雙學三子」之一的黃之鋒昨指出,政府有需要按照法庭最新判決,拆除圍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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