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函覆,過去一年,該署接獲三宗有關狗主在山頂花園沒有約束其犬隻的投訴。該署已在該花園張貼告示,提醒狗主必須保持場地清潔,不可縱容犬隻滋擾其他使用者,以及設置犬隻廁所及狗糞收集箱。該署員工在巡視時如發現有關問題,會即時勸止。
根據該署資料,現時全港有六個該署管轄的公園可供市民攜犬入內,包括:九龍區的九龍仔公園、中西區的山頂花園、葵青區的葵涌青山道休憩處、賽馬會興盛路遊樂場、青衣青譽街花園及長環街休憩花園。在非「狗公園」放狗乃觸犯法例,可被罰款1,500元及最高監禁14天。
檔案編號:0919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