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郵局特快專遞計費受質疑
蘋果日報 2007/07/14 00:00
香港郵政指多於一件郵包投遞要每次超過特定重量才可獲郵費折扣。
讀者李小姐的公司不時向外國客戶寄出貨品樣辦,5月初其公司透過香港郵政特快專遞服務,投寄貨物樣辦往捷克,由於樣辦體積較大,公司職員遂將貨件分開兩個郵包投寄,每件郵包大約6千克。
一個月後收到香港郵政賬單,李小姐發現兩件郵件竟被分開徵收合共近2,300元的郵費,與一次過用按郵件重量計算的1,800元郵費高出500多元。
李小姐質疑兩件郵件同時寄往一地點,理應一次過計算郵費,而其他速遞公司均以郵件重量或體積計算郵費,她不滿香港郵政收費方式不合理。
香港郵政回覆,特快專遞收費一般是按照每件郵件的重量計算,而非以體積計算,以達致收費相宜及避免燃油和偏遠地區附加費。若客戶每次投遞貨件數量為兩件以上,每件貨件的重量最少為5千克,總重量達50千克或以上,貨件同時均屬同一類別和收貨地址相同,即可以特別優惠的付運費用,享用投遞服務。
由於李小姐當日投寄郵件的總重未達50千克,因此未能按特別優惠收費予以付運,但若她所寄的兩件郵件包裝為一件郵件投寄,而又未超過規定體積限制,收費便可以一件郵件計算。
檔案編號﹕062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