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太過嚴重?】令人誤會有性接觸 麥明詩cap圖解釋性侵犯定義

蘋果日報 2017/12/03 20:31

麥明詩呂麗瑤#MeToo

日前「欄后」呂麗瑤在網絡上公開十多年前遭性侵一事,引起好多漣漪,包括陶傑同林作都叫人停一停諗一諗。
港姐麥明詩傍晚撰長文,hashtag「#metoo」分享對事件睇法,文章開首表明「相信唔少女仔都曾經遭受性侵犯,我亦都唔例外,仲要係唔止一次。」麥明詩嘅文章短短一個鐘已經有約3600人支持,有人留言鼓勵,對於佢肯公開遭遇同情。
不過亦都有人提出質疑,指性侵犯字眼感覺好嚴重,令人覺得有性接觸,又問性侵犯定義同非禮有咩唔同。麥明詩其後以維基百科cap圖回應,根據網站解釋,「性侵犯泛指一切種類與性相關、且違反他人意願,對他人做出與性有關的行為。可包括強制性交(肛交或口交)、強迫親吻、色狼的性騷擾、非禮、性虐待等,露體、窺淫在司法判例上也可能被算是性侵犯。」解答網民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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