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遇襲︱裁判官鄭紀航抗爭案判監不手軟 藏索帶被告入獄5個半月

蘋果日報 2020/09/17 21:44

裁判官鄭紀航長毛遇襲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鄭紀航今審理八旬老翁承認以尖錐刺傷「長毛」梁國雄腰窩一案,庭上指老翁熱愛社會,只因政見不同才犯案,決定為被控襲擊傷人的老翁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始作判刑,更准老翁保釋候判。翻查紀錄,鄭官過往處理抗爭案年輕被告判刑時,絕不手軟。
一名37歲教大講師元旦遊行當天被搜出藏有自製弩、木棒及箭,鄭官表明不接納他使用涉案弩及箭作童軍教學及肌肉訓練的說法,認為他可使用弩及箭在暗處傷人,使人心生恐懼,倉惶躲避。鄭官更謂憑被告案發時的衣著及帶備物品,可推論他「不折不扣」是意圖動武的暴力示威者,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成立,判監12個月。
而一名22歲廣告設計師去年底在示威期間遭警員追捕,其間被指用雨傘打了警員的頭盔一下,被捕後又遭搜出兩支噴漆,經審訊後罪成。鄭官認為襲警行為愈來愈多,而被告身懷兩支噴漆,必定意圖損壞不少財產,行為自私,令人厭惡,更指有些示威標語充滿仇恨,宣揚暴力,只會破壞和分化香港社會,判處被告即時入獄5個半月,以告誡大眾行使表達意見自由時,也不能肆意破壞。
此外,一名20歲學生去年中在上環信德中心地下便利店遭警員截查,被搜出背囊內有三支噴漆、滅蟲劑及定型噴霧,每罐均有由膠紙固定的打火機,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雖然辯方呈上十多封分別由網球總會行政總監、被告中學校長、教師、家人等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是單純、誠懇、敢言的年輕人,關心香港社會發展,望法庭輕判;但鄭官指被告管有三組噴罐連火機,能持續噴火,火燄可長達半米至1.5米不等,認為被告花了一番功夫才將之組合,顯然是有部署,落在他人手上的風險亦不能忽視,判被告入獄10個月。
鄭官早前亦處理反修例運動以來首宗因藏索帶而經審訊後定罪的案件。去年11月民主派區議會候選人在維園進行區選聚會,活動遭腰斬,演變成警民衝突。其間34歲已婚地產經紀被截查,搜出48條、每條長6吋的索帶,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辯方稱被告擬用涉案索帶搬運辦公室雜物,惟鄭官自言從沒見過工人會用6吋長索帶搬傢俬,反指被告可在「同路人」協助下用索帶綑縛鐵欄、造成路障堵路,阻礙公共交通,影響普羅大眾,行為如惡霸,裁定他罪成,判監5個半月。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指判刑翌日是被告兒子的一歲生日,但鄭官拒絕。
另外,曾獲中大醫學院取錄、惟因精神問題轉系和退學的24歲補習導師,「大三罷」示威當天,在銅鑼灣管有兩支半製成的汽油彈,在鄭官席前認罪。被告親撰求情信,聲稱受孫中山和毛澤東啟發,盼盡綿力改善社會。惟鄭官直言不會輕判,更一度參考以判監四年為量刑起點的區域法院案例,最終判被告入獄13個月。
鄭官亦曾審理不少其他案件。他早前審理警校一名警長,該警長被指以不同藉口,威迫學警購買文具及繳交額外班會費,騙取逾24萬元。鄭官最終基於各學警證人沒說出全部真相,裁定警長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所有罪名不成立。
鄭官亦曾因審案被投訴性騷擾。事緣六年前他處理一宗非禮案時,問代表被告的女大狀:「有冇試過俾人舔腳底?」女大狀感到受冒犯,除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及時任總裁判官李慶年投訴,亦向平機會投訴指鄭官性騷擾。但平機會指法院審訊受《基本法》保障,且司法機構不屬《性別歧視條例》規管範圍,無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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