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膠停牌期間再偷駕巴士 被罰停牌至2026年

蘋果日報 2019/03/08 13:36

偷竊停牌蔡俊傑巴膠

曾任城巴汽車維修員的年輕雙層巴士迷,因懷疑自己有份投資的退役巴士遭敵對單層巴士愛好者損毀,為了向懷疑有份參與的城巴舊同事報仇,用鎚仔扑爛對方巴士的擋風玻璃。他又自言明知正被停牌仍心癢難耐,凌晨時分從車場偷偷駕駛屬於他人的退役巴士「遊車河」。巴士迷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11項罪名,法官今斥責他目無法紀,私下報復,有預謀地犯案,判他入獄16個月,停牌3年。由於被告已因其他案被判停牌至2023年,須累加停牌至2026年,屆時須重新考牌。
被告蔡俊傑(22歲)承認停牌期間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未獲授權使用車輛、偽造文件及刑事損壞等罪。
被告未能恰當地控制情緒
辯方今求情稱,臨床心理學家指被告未能恰當地控制自己情緒,容易衝動及憤怒,人際關係較弱,易受他人影響,判斷力差,出現反社會行為才犯本案,若持續接受心理輔導,其問題會改善,再犯機會亦較低。辯方指被告願接受心理輔導,且事發時僅20歲,因思想不成熟才忽略所犯罪行的嚴重性,望能輕判。
法官指被告屢犯不改,不認為被告再犯機會低,被告犯案雖非經過精心策劃,但仍是有預謀地犯案,停牌期間仍在同一個凌晨多次駕駛,當中擅取他人收藏的巴士且套上「試車牌」來掩飾其無牌駕駛的情況。
被告辯稱為了報復而用鎚仔砸毀對方擋風玻璃,卻沒有循報警等正當方法解決,採取私下報復,行為不要得,被告當晚所為實屬目無法紀,案情嚴重,須判處監禁,另判停牌3年。由於被告需停牌至2026年,法官下令被告屆時需重新考取駕駛執照。
一晚偷駕兩輛巴士
案情指,被告於2017年8月因允許他人在未有第三者保險下使用車輛而被判罰停牌。至去年2月17日凌晨,他於屯門寶塘下村停車場,首先毀壞一部退役單層愉景灣巴士的擋風玻璃;繼而為另一輛退役單層城巴套上試車牌,並駕駛該巴士上街,至燃油耗盡後,將巴士停泊在400米對開的貨櫃場內。該兩部退役巴士均由杜姓巴士迷擁有。
及後被告再進入附近紫田村另一停車場,擅自登上另一輛退役雙層九巴,駕駛巴士到街上,並於一小時後折返停車場。九巴車主及後發現九巴擋風玻璃損壞,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巴士曾遭人擅自駕走。據悉,警方調查後,相信九巴曾撞到樹木,令擋風玻璃損毀。警方於案發3天後拘捕被告。
辯方早前稱,被告是一名巴士迷,與志同道合者於2015年以12萬元買入一輛退役雙層巴士,但該雙層巴士於2016年被砸毀,車內物品盡被盜去,雙層巴士更需報銷。被告相信是一群單層巴士愛好者所為,更懷疑上述杜姓舊同事有份參與,自覺先被挑釁,為了報復才會一時愚蠢犯案。
【案件編號:DCCC793/18】
記者戴國輝
全港打工仔特約:Lun廚動腦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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