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昨在北京舉行,並首次審議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及審議國務院關於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情況的報告等。據報道,《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其中一項重要修改,是擬確立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中國《可再生能源法》自2005年審議通過後,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等各種可再生能源產業迅速發展,現行可再生能源法規定了全額收購制度,但難以落實。因此,草案現規定對可再生能源實施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
根據修正案草案,國家有關部門要制訂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年度收購指標和實施計劃,確定並公佈對電網企業應達到的全額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最低限額指標,電網企業應該收購不低於最低限額指標的可再生能源併網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有關消息刺激風電股如中國風電(182)、香港建設(190)股價反彈,惟太陽能股始終受到業績欠佳影響,乏力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