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首聯的辯方律師於判刑前求情指,案件中沒有人被欺騙或誤導,亦沒有買家有損失;又指麗新(488)上月同類案件項目是新樓,而且樓宇價值遠比是次涉案、樓齡超過廿年的富雅閣為高,希望判刑比麗新案輕。不過裁判官黃雅茵認為,本案比麗新案更嚴重,因麗新案涉及售樓說明書的問題,但今次富雅閣案是連售樓說明書及銷售資料都沒有,並指香港是彈丸之地,樓價高昂,法例將提供資料的責任交給發展商亦「不足為過」,故判首聯罰款72萬元,當中15張傳票各罰4萬元,另4張傳票各罰3萬元,被告將於四星期內呈交罰款。
銷監局表示歡迎法庭裁決,強調會繼續致力施行《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以及對涉嫌違例者進行調查。至於被告的律師代表以及同珍代表,於審訊完結後表明不接受訪問便離開。
案件編號:KTS21568-572、595-6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