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承建商須遵守《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相關的附屬規例。承建商或僱主還須為該工程作一全面的工作風險評估,以訂立安全措施,如提供合適的工作平台;設置護欄、底護板及圍欄;及提供安全進出工作地方途徑。
此外,須提供合適的繫穩點或獨立救生繩給穿戴了全身式安全帶的工人使用,並向在場工作的工友作適當監察,以確保他們使用安全設備。
勞工處印有刊物幫助業界提升安全水平,如「裝修及維修工程的職業安全及健康管理」、「裝修工程安全指引」、「慎防從高處墮下」,這些刊物可從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各分區辦事處索取,或從網址 http://www.labour.gov.hk下載。
勞工處熱線:2717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