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昨日亦通過撥出約四百個單位予市區重建局,以安置受觀塘舊區重建影響的居民,但成員王坤反對,認為剝削居屋綠表申請人的權益,亦可能違反《房屋條例》;亦有意見指房委會取消居屋回購安排,業主可即時轉售單位,由於居屋定價低於市價,故開售後可能出現炒賣情況,建議設立半年至九個月禁售期,杜絕這些情況。
房委會出售單位前,會進行修繕和維修保養工程,並會提供一年樓宇設施保養期,及十年樓宇結構安全保證。吳水麗稱,這項安排表明房委會對轄下樓宇的結構安全有信心,並使買家更加安心,而出售這批單位後,無限期停止興建及出售居屋的政策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