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期前在此欄談及斌仔的自傳《我要安樂死》,之後收到許多讀者的電郵,以支持安樂死居多。由於不是隨機抽樣的科學調查,我不能因此總結大多數香港人認同安樂死,但看來支持者為數真不少。
有讀者和我討論安樂死的對錯。我認為,判斷對錯,先要有彼此接受的標準,否則各說各話,不會有結果。我是天主教徒,但對着非教徒時,我可以放下這個身份,嘗試從另一個角度探討問題。
道德,說到最高層次,離不開「愛」。一件事情的對錯,可以用「愛」的標準來衡量。例如你不隨地吐痰,不是怕被檢控,而是出於愛心,不想傳播疾病給他人。
斌仔的自傳充滿着父子的相親相愛。我為他們幻想出以下對話。
斌仔的爸爸說:「如果你選擇安樂死,我會很難過,因為我深愛你,但既然你那麼痛苦,我就讓你走。」
斌仔回答:「爸爸,我也深愛你,為免你難過,我願意忍受痛苦活下去,並努力找尋快樂;我知道當我快樂,你才會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