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總打虎】沾手周永康家族生意 落馬高官獲減刑7個月
中石油減刑王永春
正在燕城監獄服刑的「石油系」落馬官員王永春獲減刑!
王永春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中石油腐敗案的關鍵人物之一,2015年10月13日,王永春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國有公司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被判刑後,他先後在秦城監獄、燕城監獄服刑。今年3月29日,王永春被減去有期徒刑7個月,減刑後,他的出獄時間變為2033年12月3日。此前,關押在燕城監獄的薄谷開來被裁定從死緩減至無期徒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寫道:經審理查明,罪犯王永春在刑罰執行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技術學習,在醫院住院治療期間能遵從醫囑,積極配合醫生治療。
曾沾手周永康家族石油生意的王永春,在秦城監獄於2016年12月獲年度嘉獎1次,於2017年8月在司法部燕城監獄獲表揚1次,其涉財產刑部份已全部執行完畢。
法院認為,對罪犯王永春減去有期徒刑7個月(減刑後應執行的刑期自2014年7月4日起,至2033年12月3日止),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人民幣不變。根據上述法律文書,王永春被湖北襄陽市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0年之後,便先後在秦城監獄、燕城監獄服刑,此間還曾在醫院住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