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夫僭建案】辯方:無風險 控方:欠審批 案件下月25日裁決

蘋果日報 2019/03/28 16:11

潘樂陶鄭若驊夫僭建案

【更新】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丈夫、工程師學會前會長潘樂陶被控僭建水池案,控辯雙方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結案陳詞,下月25日裁決。辯方陳詞指,涉案水池對樓宇結構完全不構成絲毫潛在風險,不屬建築工程,毋須向屋宇署呈交圖則審批。辯方又指,潘身為聲名顯赫的資深工程師,會避免違反建築物條例,添置水池時亦會極度關注大宅的工程規格,而他只需簡單運算,已知不存在任何風險。
被告潘樂陶(78歲)被控在屯門海詩別墅3號屋住宅的花園內,僭建一個可盛載14公噸水的水池。據辯方指,該水池是個游泳池,運作如游泳版跑步機,構造上只是由四塊鋼板圍起,實際上只是放在地面的一大袋水而已。辯方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被告知道水池存在,但水池不屬建築工程,毋須向屋宇署入則審批。
辯方:屋宇署評估確認花園能承載水池重量
對於控方專家屋宇署總屋宇測量師潘玉龍的證供,辯方批評有多處錯誤和不合理。例如他判斷水池對樓宇結構有重要影響,卻無視被告大宅的載重力特別高;至於他稱游泳池需入則審批,但同樣的水池若用作養魚就不用,說法不合邏輯。
另一方面,辯方指控方到審訊時才提供屋宇署工程師對3號屋的結構評估,內容指花園能承載水池,反映原來署方也認為沒有安全問題,令案件甚為異常。被告有理由質疑,究竟他應否被控。
辯方贊同如有潛在風險,便應入則審批,確保安全。惟根據辯方專家分析,水池根本連潛在的風險都沒有,對花園或大宅結構毫無影響。至於結構是否安全,可如專家在庭上般詳細分析,而優秀工程師用腦推算亦可知結論。辯方強調,潘樂陶資歷甚高,身兼屋宇設備、電機、機械、環境及能源工程師,成為工程師學會成員40年,曾任會長,簡單一算便知水池完全沒有安全風險。
控方:不入則審批 令監管制度現漏洞
控方陳詞則指,水池注水後甚重,其存在本身便造成潛在風險,有可能損壞樓宇結構,明顯要小心審視結構安全和完整性。控方強調,並非指控水池確實造成超載,屋宇署絕對有機會批准建造,問題是如果不入則審批,會令監管屋宇安全的制度出現漏洞。
涉案屯門海詩別墅3號屋由潘樂陶(78歲)與女兒共同擁有,物業於2012年11月購入。控方指地政總署會定期進行航拍,2017年4月2日拍攝3號屋時,仍未見案中被指是僭建物的水池。及至2018年1月9日,屋宇署派員檢查3號屋時,在花園發現一個面積2.5米乘4.65米,高度1.24米的水池構築物,總容量約14.4立方米,若注滿水,總重量估計達14公噸。
【案件編號:TMS15101/18】
記者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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