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Yahoo不想坐以待弊,他們幾天之前宣佈開始實驗以Google的AdSense取代自家的搜尋引擎廣告,思哲覺得這招壯士斷臂挺狠的。向來分析員估計Google的RPS(RevenuePerShare)較Yahoo高出30%。換句話說,同樣使用一次的搜尋引擎,所帶來的收入,Google要比Yahoo多賺三成。
假如Yahoo將配對廣告的技術完全外判予Google,收入立即增加三成之餘,原來開發配對廣告技術的人員也可以省掉。從此之後,Yahoo就可以安心地做他的互聯網媒體公司,把技術問題交予Google作罷。更重要的,是Yahoo可以高姿態地向Microsoft議價:「話晒係全球瀏覽量第一的網站,唔止31美元咁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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