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如何設置資金安全路線?離岸賬戶有何用

蘋果日報 2019/06/08 00:00

離岸賬戶逃犯條例

【本報訊】離岸賬戶(Offshore Account)是指開設於境外銀行的戶口,此賬戶管理形式,一般常見用於富裕客群如私人銀行大客,及財富綿延幾代的家族辦公室(Family Office)信託業務等巨額資產管理上。
銀行普遍沒硬性規定離岸賬戶最低資產門檻,只要客戶認為有設立需要及符合本身成本效益,而往來銀行在相關海外市場具備營運據點,能提供離岸管理服務便可。
透過設置離岸賬戶,客戶的資金及財富實體上是移離在岸市場,轉移至境外調撥運用,故無論從法律、稅率、外滙管制及銀行監管等方面,已不再受本國域內所限,乃是根據離岸賬戶所在地的司法管轄及相關監管規定操作,客戶決定設離岸賬戶前,要權衡這些變動的影響及利弊比較。
私銀界表示,現時開戶流程有兩種,一是本港銀行擔當開戶見證角色,同集團的離岸分行透過快遞運送,將文件送抵本港給開戶人在港辦理簽署手續,惟賬戶啟動前客戶仍需親身飛赴境外分行一次,「當面見證」確認完成法律程序。
另一種是開戶過程全部在港進行,客戶毋須「現身」離岸分行地點確認,但為了保障客戶權益,銀行仍會要求當賬戶開立一定時間後,離岸分行更新客戶投資取態及進行定期風險評估時,開戶人需「真身」飛往當地處理。
客戶選擇離岸賬戶的熱門地點,通常是稅制簡單稅率偏低、及銳意拓展資產管理中心並為財富管理提供專享稅務優惠的市場,而法制上又採納普通法司法管轄的區域最受歡迎,區內如新加坡,歐洲如瑞士及盧森堡等均是熱門選點。
美加地區因徵收個人資產收益稅,即投資股票債券所賺取利潤,及股息債息收益均要繳稅,故並非設立離岸賬戶的天堂;此外一些地區對非居民設有預扣所得稅,亦是影響選點考量的因素。
私銀界估計,現時本港客戶受管理資產規模(AUM),約兩成是透過離岸戶口管理,私銀客戶資產規模門檻,一般由200萬美元至500萬美元不等。
記者:劉美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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