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個概念問題是,為甚麼一個香港人表達自己的想法,需要由警察判斷他誠實不誠實?一個人的言論想法,何謂誠實,何謂不誠實?
如果忠於自己是誠實,警察怎樣證明被捕男子的言論並非發自內心?若誠實不是忠於自己,那香港人以後說話、思想,又應忠於甚麼呢?我想不通。
網上有不少人認為:「咁搞法,間銀行真係會執!死得人㗎!」我同意,可是銀行不外乎一門生意,保護這門生意的,該是它的管理者甚至銀行護衞也輪不到警察吧。是否回歸久了,我們的特區警察也開始向內地公安積極學習?
尹思哲
http://wanszezit.wordpress.com/
電郵:mailto: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