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平權】爭取同性配偶福利及合併報稅失敗 同志公僕:平權運動一大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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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動新聞】 與男友於新西蘭註冊結婚的同志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提司法覆核挑戰公務員事務局及稅局拒絕他申領配偶福利及合併報稅的決定,去年法官裁定公務員事務局歧視,惟稅局則勝訴。主任與公務員事務局去年底分別提上訴,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推翻原審的歧視指控,裁定公務員事務局上訴得直,主任要求合併報稅的上訴則失敗。(詳見另文: https://bit.ly/2LbHr7W)
申請人梁鎮罡與外籍伴侶Scott Paul Adams,今沒到庭領取判詞。梁透過律師發聲明指:「我和丈夫均對判詞感到非常失望」,認為是本港爭取平權運動上的一大退步,梁強調他和丈夫二人並非想獲得任何優待,只希望如常人般獲得尊重和公平對待,他們將與法律團隊商量,以決定是否上訴至終審法院。
其法律團隊亦對判詞結果感到失望,認為本港現行的報稅機制對同性伴侶而言,是歧視和不公平。
人權律師Mark Daly則擔憂上訴庭的判詞會助長反對LGBT的聲音,他批評判決偏離了國際人權法和普通法原則,法庭遺忘並忽視了社會上少數人的權利,對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城市和少數人的權益,是不利的警示。Mark Daly表示,他們相信任何人不論性別和性取向,理應得到法例公平的保障。
公務員事務局則歡迎上訴法庭的裁決,指會繼續沿用既定的有關政策處理公務員及其配偶的相關附加福利事宜。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Angus)於2005年認識同志伴侶Scott Paul Adams,兩人於2014年4月在新西蘭結婚。梁同年去信公務員事務局查詢能否獲得醫療和牙科等配偶福利,惟局方指《婚姻條例》下婚姻應是男女締結,故拒絕批出有關福利。之後梁欲與伴侶合併評稅獲取已婚免稅額,但網上報稅系統阻止他輸入配偶為男性,稅局解釋《稅務條例》只認可異性婚姻。
梁事後入稟高院挑戰兩局決定,法官及後頒下判詞,認為公務員事務局因梁不能在港與同性伴侶合法結婚,而拒絕向梁提供配偶福利,屬間接歧視梁的性傾向,並下令本案命令於今年9月1日正式生效。至於稅局,法官認為《稅務條例》定明只接納異性婚姻,梁的同性婚姻的確不符法例定義,稅局並無錯誤解讀,頒令梁挑戰稅局的決定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