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係尋釁滋事】投訴石廠毀環境被判囚 檢方終撤控 女工程師:我要的是清白 

蘋果日報 2020/08/17 22:31

陝西女工程師李思俠污染環境尋釁滋事罪不起訴

陝西女工程師李思俠因舉報家鄉兩間石廠污染環境、毀壞道路,反被控尋釁滋事罪,一審判刑2年半。在社會高度關注下,案件獲撤銷一審判決,發還重審。至上周五(14日)石泉縣人民法院准許撤回對李恩俠的起訴。今日,李思俠不滿《不起訴通知書》沒表明她沒罪,表明繼續申訴。
李思俠原是陝西一間大型國企的女工程師,2013年起舉報家鄉石泉縣雙喜村兩間石料廠污染環境。2018年9月,李遭當地警方認為是「涉惡勢力」頭目被帶走,理由是她誇大投訴理由及涉及誹謗,並介入雙喜村委選舉,「以維護村道、防止權力旁落為由,煽動村民投票」,認定她涉嫌惡勢力犯罪。
去年6月,石泉縣法院一審判決李思俠尋釁滋事罪成,判刑2年半。李思俠不服上訴,安康中院二審認為,原審判決證據不足,審理中違反訴訟程序,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內媒今日報道,石泉縣檢察院將《不起訴決定書》於昨午(16日)送抵李思俠家中,意味李思俠無罪,可申請國家賠償。但李思俠表示,《不起訴決定書》僅稱沒證據起訴,「並不代表我無罪,這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她表明將向上級部門申訴,強調她要的是清白。
一審時與李恩俠因同樣罪名獲罪的村民張海成及魏智波,分別被判囚1年2個月及11個月。3人經上訴後,現俱獲不起訴。
上游新聞
-----------------------------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蘋果》App,立即下載/ 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