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煙花匯演】士多變火藥庫 反黑掃場拉人 村民放煙花挑機
煙花爆竹火藥庫民間煙花匯演
【22:25】警方在現場召開記者會期間,附近的李屋村有人燃放煙花,警方正展開調查。
鑑於農曆新年期間,東九龍區內發生多宗違法燃放煙花事件,東九龍反黑組接手跟進,經深入調查及分析後,派員喬裝買家,於秀茂坪一天橋底下起出少量煙花。探員繼續追查煙花來源,終鎖定元朗洪水橋洪福邨附近一間士多出售有關煙花,今午5時許採取行動,帶同專門搜索爆炸品的搜索犬掩至該士多,在貨倉的天花及紙箱內搜出大批煙花爆竹,共重10公斤,總值約4千元。行動中,探員於士多內拘捕21歲姓姚及31歲姓郭男子,涉嫌非法藏有煙花爆竹。
警方表示,相信該士多由內地購入煙花爆竹,偷運來港出售圖利,估計已售出大部份的煙花。
另外,警方在現場召開記者會期間,附近的李屋村有人燃放煙花,警方正展開調查。
踩入狗年由大年初一開始,香港各區都有人違規私自燃放煙花,包括觀塘樂華邨、荃灣大坡坊及屯門大興邨等,有網民笑指是「民間煙花匯演」,亦有市民指煙花非常靠近住宅爆開,甚至有煙花打入屋內,批評太危險。
根據香港法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第6條,非法藏有煙花爆竹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萬5千元及監禁6個月。危險品(一般)規例第59條亦訂明,未領有許可証燃放或致使他人燃放煙花爆竹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