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寺慈善信託理事會主席潘展鴻說,政府過去曾徵收涉及青山寺的部份土地,留下了五億多元收地賠償款項。官司之後,法院裁決把其中四億元撥歸陶氏,理事會只佔一億一千多萬元。官司的訴訟費驚人,法院判決都由理事會負擔,除了理事會本身要繳付的一千五百萬元律師費外,陶氏最近提出的律師費達五千萬元,尚未計利息,因此理事會所餘資產實在非常有限。
潘展鴻又說,理事會現正物色住持,住持的職責既要管理青山寺,還須籌劃該寺的未來,要令該寺可以在財政健康情況下維持運作。理事會也打算在重修工作籌備妥當之後舉辦籌款活動,希望為寺院持續發展和日後每年維修保養籌得經費。